章節 | 1933年聖公會出版經文 |
28:1 | 報讐的人必受主的報讐、主必記念他的罪惡、 |
28:2 | 你當饒恕你的鄰舍、向你所行的不義、這樣你祈禱的時候、你的罪便可以得着赦免。 |
28:3 | 一個人若向別人懷怨、他怎能指望從上帝得着醫治呢? |
28:4 | 對於他的同類若沒有憐憫、他怎能爲自己的罪請求上帝呢? |
28:5 | 屬血肉的人若常有忿怒、誰肯爲他贖罪呢? |
28:6 | 要記念你的末日、停止你的讐恨、思念朽壞與死亡的事、並要恆久住在誡命當中。 |
28:7 | 思念誡命、不要向你的鄰舍動怒、要紀念至上的主所立的約、饒恕人無意中所犯的過錯。 |
28:8 | 遠避爭論、罪就遠離你(或作就滅除你的罪惡);因爲容易發怒的人、最容易激起爭端。犯罪的人擾亂朋友、在平安的人當中拋下讐恨(或作毀謗)。 |
28:9 | 【併於上節】 |
28:10 | 看柴可以知道火容易不容易𤏲起來、看人的烈性可以知道爭端是要起來的。人的怒氣之大小、當看他的勢力的強弱;人的忿怒之大小、當看他的錢財之多少。 |
28:11 | 爭端一起、如同點火;激烈的口角、足以走到流血的地步。你若吹熱炭、就可成爲火炬;你若唾熱炭、火就熄滅了。 |
28:12 | 這兩樣都是從你口中出來的。 |
28:13 | 你當咒詛挑撥是非與一口兩舌的人、因爲他們滅亡了許多享受平安的人。 |
28:14 | 毀謗人的(原文作第三個舌頭)播弄許多人、分散他們從這國流到那國、使堅固的城被毀滅、貴族的住宅被搗毀。 |
28:15 | 毀謗人的驅逐烈女、強奪了她們勞力所得來的。 |
28:16 | 聽信這種人的話的不能尋找安息、不能安然居住。 |
28:17 | 鞭子傷人起一條痕、讒言傷人可以折骨。 |
28:18 | 被劍砍死的人數雖多、還不如被舌頭殺死的。 |
28:19 | 多防備自己不受舌害的、與沒有經歷過舌怒的應當喜樂;沒有負着這種軛(指舌而言)、和未曾受過這種索鍊捆縛的應當喜樂; |
28:20 | 因爲這軛是鐵的、這鍊是銅的; |
28:21 | 這種死亡是毒惡的、就是陰間的安息、比這種毀謗還容易受呢! |
28:22 | 但是毀謗的話沒有權柄轄制虔誠的人、他們雖在毀謗的火燄中也必不致燒傷。 |
28:23 | 遠離主的必落在這種火裏、火必燒他們而不熄滅、如同獅子放出來、如同豹要殘殺他們一般。 |
28:24 | 保守葡萄園、要用荊棘作籬笆、爲了你的嘴、當作一扇門、一根閂。 |
28:25 | 你爲收藏金銀當備好一根閂、爲你的言語當造一架天平、一桿秤、 |
28:26 | 要謹慎你的嘴唇不失言、恐怕你要在私下窺聽的人前跌倒。 |